中新吉林網6月12日電 松原市在創建“五城”,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松原中,把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作為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以棚戶區改造和廉租房建設為重點,建立保障體系,擴大了保障覆蓋面。 2007年初,松原市對城市低保戶家庭進行了調查,提出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解決辦法,建立起保障體系。成立了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項目等工作。 結合棚戶區改造,對已經掌握的符合規定住房困難條件的城市低保戶家庭做到應保盡保。2006年、2007年市區共完成棚改304.5萬平方米,回遷戶數11307戶,其中低保戶5462戶,低保住房困難戶2686戶。實現了拆得出、搬得進、住得起、管得好的工作目標。對低保住房困難家庭給予特殊照顧,免收產權辦理費用。對低保家庭入住后給予了特殊的優惠政策,對越冬采暖費、物業管理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低保家庭回遷樓標準高、質量好,鋪了地面磚和窗臺板,增加的費用由政府與開發企業結算。棚改工作連續兩年超額完成任務,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今年3月21日,市里在建設局召開棚戶區改造工作暨城市保障性住房工作會議。今年全市廉租房建設任務為6.5萬平方米。會上,市政府與各縣縣長簽訂了棚戶區改造及廉租房建設工作責任狀。(來源:中國吉林網-吉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