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 沖動 典型實例: 媽媽總在不斷地抱怨:這孩子真讓我頭痛,不論是在家里還是在作客,他都跟在林子里似的,跑來跑去,大聲喊叫,到處亂爬,無所不為……就在媽媽說話的時候,3歲的小丹尼爾圍著心理專家的辦公桌亂轉,他瞪著大眼珠從桌子旁走到窗戶邊,然后又挪到了電腦前,動了一動想去碰電腦鍵盤,但突然又停住了,把雙手藏到背后。接著他又轉了一圈,俯身去察看垃圾筐里的東西。孩子在做每一個動作的時候他的媽媽神經都高度緊張。媽媽詢問專家:這孩子為什么不能安安靜靜地坐上一分鐘?他是不是哪兒不對勁?而專家通過近距離觀察得出的結論是小丹尼爾完全正常,他只不過是沒學會控制自己的沖動,對他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來說再正常不過了。 焦點問題: 大部分學齡前兒童好奇心強而且好動,其中一部分好奇心特別強,也特別好動。他們有時不能夠預見自己行為的后果,當他們想往哪兒鉆或者想碰一下什么東西的時候,他們就憑著本能這么做了。這類好沖動孩子的父母經常為此焦躁不安,這種擔心也不無道理。如果3-4歲的孩子無法靜坐下來,如果他們不顧禁令抵擋不住誘惑,如果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愿意等待,那么他們今后極有可能會惹麻煩。學齡前兒童往往出現這種情況,但一旦給他們規定了學習任務,讓他們開始過集體生活,他們身上就會表現出社會性的品質。有經驗的教育者能夠從5-6歲孩子的行為中發現問題并及時提醒家長。家長的責任不在于要找一個孩子喜歡的教師,而是要就孩子的具體問題向兒童心理學家進行咨詢。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會碰到很多教師和領導,而家長不可能根據自己的意愿隨意替換他們。 孩子沖動的普遍性: 其實上面提到的3歲的小丹尼爾不屬于所謂的"危險群體",他只不過是充滿了生機、活力和好奇心,這就是他的本能氣質。值得注意的是,小丹尼爾雖然不能控制好自己,但他卻沒有動電腦。通過他媽媽了解到,在家里事先告訴過他不許碰電腦,也就是說,小丹尼爾還是聽父母的話,也懂得最嚴厲的禁令。只不過他媽媽沒有仔細區分過這一禁令的級別有多高。 大多數兒童都能夠逐漸克服自己的沖動。盡管專家證實小丹尼爾完全正常,但是他媽媽還是放心不下。于是,專家給她描述這樣一個情景:專家的兒子像小丹尼爾那么大的時候,莫名其妙地跑到大街上去歡迎過路的陌生人,弄得專家夫婦措手不及,不知該怎么辦,是害羞?驚慌?還是感到自豪?好在大多數過路人對此反應平靜,還有人懷著同樣的熱情回應他。 大人的期望值不要過高: 其實,小丹尼爾的媽媽對兒子的要求太高,而且她的要求也不切實際。她作為成人從小就有人在教她,克制、自我控制、在大庭廣眾之下的自我表現能力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品質。而她卻誤認為良好家庭中的孩子一生下來就具備這些品質。從性格上講,小丹尼爾要求很大的自由和個性發展空間;而按他媽媽的性格又不準備給他提供這些方便。在任何情況下這種沖突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得以解決:丹尼爾會逐漸成熟、克制,他也會轉移到別人的監督之下,而新的群體對他的行為不會那樣感到緊張。 怎樣發現孩子到底有沒有問題: 只有極少數學齡前兒童存在嚴重的行為障礙并需要專家幫助,專家會教會他怎樣控制自己的沖動。而大多數兒童自己能夠學會這一點。如果你印象中覺得孩子不聽話,先去看耳科醫生,也許孩子的聽力有問題;如果聽力沒問題,也不聽大人的話,就可以去找心理醫生。 無論你是否碰到過普通的兒童沖動或者類似的傾向,以下的建議都會對你有益: ――不要對孩子大喊大叫。你想教孩子自我控制,而一個不能自我控制的大人怎么會教好孩子呢?大人首先要以身作則,用自己的行為向孩子展示怎樣克服沖動。對孩子說話態度要堅決,而語氣要平緩。 ――給孩子緩沖調整的時間。許多孩子無法突然完成從一種行為方式向另一種方式的轉變。大人要提前告訴孩子下一步會有什么安排,孩子該怎么應對。比如你帶孩子在鄰居家玩,臨走前應打招呼:"我們過10分鐘就要走了,你要抓緊時間搭好積木,然后跟小朋友和他的媽媽說再見,收拾好自己的東西……"等等。 ――吩咐孩子干什么要盡可能簡明扼要。不要同時給孩子下幾道指令;也不要采用詢問式的語氣,這樣會給孩子造成他可以選擇的錯覺。甚至像"你聽不聽話?"這樣的簡單的問題都被孩子理解為有兩種答案。 ――說話之前應當確信孩子會聽從你。孩子有時貪玩,對周圍的一切都不做出反應。大點的孩子可能會裝出沒聽見他所不喜歡的聽到話。如果孩子不回頭或者不抬眼,應當強制性要求他這樣做。 ――有問題嚴肅對待。好動、好奇的孩子需要不間斷的管理。大人應當制訂一些最重要的規則,讓孩子明白這些規則任何時候都不能破壞,孩子一旦破壞了就不可避免地要接受懲罰。如果想要你的孩子和家庭得到安全保障,需要大人堅定的決心和責任心。 ――形成制度堅持下去。制度對這類孩子是特別重要,孩子們往往對預先安排、井然有序的生活感覺良好,也很認同。對惰性大的孩子大人適當寬松一些為好,而對好動的孩子嚴格的、軍營式的制度無疑會很有益處。 ――避免干擾因素。孩子在玩耍或者寫寫畫畫的時候大人不要開電視;孩子吃飯時不要把書和玩具擺放在飯桌上。 ――大人不要過度緊張。有時大人也要反省自問:是不是對孩子的要求太多了?有時候改變孩子行為方式的最佳途徑就是大人從自身做起。 3-4歲的孩子適合做些什么? ――3歲的孩子適合于做的活動有: 同小朋友一起按順序做游戲并耐心排隊等待; 完成簡單的指令,例如:"坐到毯子上"、"看著我的眼睛"、"不要坐在地上"; 引導孩子自己收拾整理。如孩子沒做完某項事情,要讓他把物品放回原處; 讓孩子靜坐下來,進行至少15分鐘的聽講或者隨意干點什么。 ――4歲的孩子適合于做的活動有: 完成較復雜的指令,包括幾個連貫性的動作; 讓他干完他已經失去興趣的事情。最好的辦法是,大人先期引導孩子把注意力集中到他已經放棄的事情上,重新激發孩子的興趣,而不要簡單地用懲罰來威脅強迫孩子照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