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生兒, 藥物 新生兒不宜用哪些藥物 (1)四環(huán)素族藥物。因該類藥較易于沉積于骨組織,阻礙骨骼發(fā)育,服用數月可使牙齒變黃。 (2)維生素K4、K3;磺胺類藥物;新生霉素;三乙酰竹桃霉素;伯氨喹啉等易引起新生兒黃疸。 (3)氯霉素可抑制骨髓,并發(fā)灰嬰綜合征。 (4)卡那、慶大霉素療程不要超過10天,以免聽神經及腎功能受損。 (5)鏈霉素對聽神經有影響,且對腎臟不利。 (6)嗎啡、度冷丁、可待因對敏感者易引起中毒,應慎用。 孕婦用藥可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哺乳期母親用藥可從奶汁傳給嬰兒。由于新生兒肝臟解毒功能極差,腎排泄功能低,藥物半衰期延長,用藥、用量等必須考慮到;新生兒皮膚細嫩,角化層薄,涂藥易被吸收;新生兒消化道對藥的吸收功能差,口服效果不如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