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產 流產的分類及注意事項 自然流產 自然流產是指懷孕20周之前自然發生的流產,或是產下的胚胎或胎兒體重不足500公克(某些歐洲國家定義為低于1000克)稱之。 80﹪以上的流產發生于懷孕的前12周(即前3個月),染色體異常占早期流產至少一半以上的因素。自然流產的風險也隨著母親胎次增多而相對上升;同樣地,父母親的年齡愈高,風險也較高。研究也發現,母親在足月生產后3個月之內若受孕,自然流產的比率也較高。 *自然流產的分類 由于臨床上表現及處理原則不同,自然流產分成五類: 1.先兆性流產:懷孕前期出現有少量陰道出血、下腹痛或下背痛,在經過適當的安胎治療,仍可繼續懷孕。 2.不可避免性流產:若早期發生胎膜破裂,導致陰道有分泌物流出,在無出血及陣痛的情況下,可以積極地安胎治療;但如果癥狀加劇,甚至出現發燒現象,則要考慮終止懷孕。 3.不完全性流產:若胎盤組織無法隨著胚胎完全排出,即殘留在子宮,因為出血量會較多,故要緊急以真空吸引及搔刮手術來處理。 4.過期流產:胚胎死掉卻仍停留在子宮內數周之久,若懷孕已進入中期,發生胎死腹中過久,有可能會出現嚴重凝血障礙,需要立即采取流產處理。 5.反復性流產:連續三次或以上的自然流產稱之。 *自然流產的后遺癥及日后對懷孕的影響 此外,反復性流產的原因若排除是自體免疫抗體和子宮頸閉鎖不全造成的,其再發生的機率并不是特別高。如果先前有生過活產的嬰兒,出現重復流產的危險性是30﹪;相對地,不曾生過活產而且有至少一次自然流產,則發生再次流產的機率則上升至46﹪;對于有過三次或三次以上自然流產的婦女,在往后懷孕當中,早產、前置胎盤、胎位不正及胎兒異常的危險性較高。 人工流產 人工流產是指在胎兒足以存活之前,以藥物或手術方式予以終止懷孕。治療性流產的適應癥包括:(1)懷孕足以危害母親的健康;(2)懷孕是由于性侵害(強暴)而發生的;(3)懷孕將導致產生嚴重畸形兒或智障兒。 另一類選擇性流產則是出于婦女本身的意愿,因此各國對于此項婦女墮胎權的規范,不盡相同,卻有其歷史沿革與文化宗教背景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