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孕 1、男方超過55歲或女方或過35歲,不宜懷孕。超過以上年齡生育的子女,畸形及低能兒的發生率將顯著提高。 2、正在患病,或病后初愈,身體尚未恢復時,不宜受孕。 3、精神不舒暢時,不宜受孕。 4、疲勞過度時,不宜受孕。特別是新婚夫婦在旅行過程中,應該加強避孕措施。 5、患慢性病服藥期間不宜受孕。 6、飲酒后不宜受孕。因酒精可損害生殖細胞,導致胎兒畸形或低能。 7、大量吸煙后,不宜受孕。 8、放射治療或接觸有害物質后,不宜受孕。 9、初冬至初春不宜受孕。因早孕階段最怕病毒性感染,一旦孕婦罹患,畸胎率顯著增高,而冬春是病毒感染的多發季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