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江市人民法院執結了一起因鼠藥泄漏事件而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2009年6月20日下午4時許,臨江市六道溝鎮某村村民宋某的丈夫邱某從村委會領完滅鼠藥回家途中,因裝鼠藥的袋子破漏,將藥撒落在地上,見有牛在附近,便將牛拴離了遠處,然后回家拿鐵鍬,將鼠藥清除。這時呂某夫妻二人說邱某有意要毒死他們家的牛,對邱某破口大罵,宋某出來勸說時,被呂某拳打腳踢,并將其左腿咬傷,造成宋某身體多處受傷。經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呂某賠償宋某醫療費等各項用共計6,633.53元。判決生效后,呂某拒不履行法律義務,并揚言死也不會賠償宋某一分錢。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找到當事人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但不久呂某就暗地里變賣了財產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當執行干警得知該消息后,便找到呂某做思想工作,但呂某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并辱罵執行干警,依法對呂某拘留15天的處罰決定。在呂某拘留期間,執行干警再次來到該村,與村委會主任一起做呂某丈夫的思想工作,呂某的丈夫主動代其履行了全部法律義務,使一起長達一年之久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終于畫上圓滿的句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