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江市7.31特大洪災致臨江多處房屋垮塌,受災人口近7萬人。抗洪搶險與救災安置工作在緊鑼密鼓地同步進行中。根據省紀委特急明電要求,為使救災款物切實落實到位,防止發生侵占、私分、截留、挪用等問題,臨江市紀委監察局責成糾風室采取以下六項措施,對救災款物發放進行全程督查: 一、救災款物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規定原則,是否做到專款專用、專賬管理,有無擠占、挪用、截留、貪污救災款物行為發生; 二、救災款物的使用和下撥是否堅持了集體民主決策制度,是否堅持了嚴格的財務審批審核制度,有無手續不完善,未經審批直接支出問題; 三、救災款物的發放是否實行了公示制度,即救災款物發放前是否就擬發放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及發放后就實發人員及發放金額數量進行二次公示,有無未按規定進行暗箱操作問題存在; 四、救災物資采購是否納入政府采購,有無脫離政府采購監管,化整為零,規避政府采購行為發生,有無降低救災物資驗收標準而從中漁利行為發生; 五、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和管理是否符合民政部通知要求,是否使用了財政核發的專用票據,是否將接收資金納入了財政“收支兩條線”管理,是否定期向社會公布捐贈情況,有無接收不出據、收入不入賬的行為發生,有無將救災物資私自調包、以次充好、疏于管理問題存在; 六、各鄉、鎮、街是否按規定在預算中匹配救災資金,民政、財政部門是否存在滯撥救災資金和物資行為,有無將救災款物補足經費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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