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江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驅車到靖宇縣執結三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保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李某、劉某及王某于2008年6月至11月在被告張某承包的被告董某的工地干力工,二被告拖欠三人的工資款總計1萬余元。由于董某與張某的承包施工合同履行產生糾紛,2009年6月、7月三人分別向臨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二被告給付工資款。二被告在審理過程中相互推諉,去年8月,臨江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給付三人工資。 判決生效后二被告仍不主動履行,三原告無奈分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后引起執行局領導和辦案干警的高度重視,考慮到農民工的利益不容侵犯,局長劉哲親自帶隊執行,在張某繼續推托及不如實申報財產的情況下對其采取拘留的強制措施,后驅車前往靖宇找到董某,在耐心做法律工作的情況下,董某主動交納了全部執行款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