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江市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和企業領導人的管理和監督,不斷推進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制審計工作,切實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加強干部監督管理中的作用,促進領導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職責。 為規范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臨江市建立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例會制度和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領導,宏觀管理和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堅持建立健全審計工作機制。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審計、企業領導人員管理部門建立了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交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制定出臺了《臨江市黨政領導干部和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辦法》,推進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科學化、規范化。 堅持將審計結果作為考察考核領導干部的重要內容。臨江市委組織部、市紀檢監察機關把各單位執行審計決定、落實審計意見書等情況,分別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和職位變動、部門績效考核評估的重要依據,并把審計結果存入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和考察檔案。 堅持前移審計監督關口。逐年加大對領導干部任中審計的工作力度,擴大審計數量,有計劃、分批次地對任職滿3年以上的黨政主要領導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審計,警示領導干部勤政廉政,防止部門財會人員“不聽法規聽法人”問題的發生。 堅持擴大綜合運用審計結果的整體效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結束后,將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送到干部監督管理部門,以便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信息的統一管理和綜合分析。市委組織部還與紀檢監察機關密切配合,形成了協調聯動、信息資源共享、監督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