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江市人民法院以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為目標,抓源頭、抓基礎、抓根本,最大限度減少新生矛盾、調處現時矛盾、消解已有矛盾,全院工作呈現調解結案率高、服判息訴率高、上訴率低、發回重審和改判率低的良好局面,并連續五年實現涉訴信訪赴省進京“零登記”。 一、抓源頭,著力構建社會矛盾防范機制 一是強化觀念提升,抓矛盾發生源頭。著眼社會和諧,增強全院干警司法能動意識、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規范司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努力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統一。2009年以來,審結案件1366件,服判息訴率達96.8%,上訴案件發改率為0.8%,有效防止和避免因裁判不當或工作失誤而產生新矛盾。 二是強化早期預警,抓矛盾管理源頭。建立完善矛盾預警處置機制,對案件信訪傾向、當事人過激行為、群體性糾紛可能性進行風險評估;對敏感案件、重點案件提前制定處置預案,妥善采取應對措施,及時消除不穩定隱患。2009年以來,共對5件案件進行風險評估和預案處置,特別是妥善處理3起因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案件,為120余名農民工工資的案件150余萬元,有效避免重大群訪事件發生,得到市委主要領導的肯定。 三是強化民意收集,抓矛盾信息源頭。深入開展“五進一請”活動,與農村、社區干部保持經常聯絡,與機關、企業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來院觀摩座談,形成了法院與基層組織相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矛盾預防聯動機制。2009年以來,共舉辦各類座談6次,收集反饋意見20余條,排查基層糾紛42余起。 二、抓基礎,大力構建社會矛盾調處機制 一是構建“三全”調解格局。圍繞“以精心調解促案結事了,以案結事了促社會安寧”的矛盾化解目標,落實全程調解,將調解貫徹到立案、審判、執行、信訪各環節中;落實全面調解,在民商事、刑事附帶民事和行政賠償訴訟案件中積極運用調解手段化解爭端;落實全員調解,實行合議庭成員、庭領導、院領導梯次調解制度。2009年以來,全院民商事案件調撤率達64.8%,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調解率達70%,行政案件和解撤訴率達83.2%。 二是進一步加強行政協解解決機制。該院在加強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的同時,十分注重行政協調工作。在行政訴訟中,為了有效地化解行政紛爭,將協調機制引入行政審判,既有效地保護了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又維護了行政機關的行政權威。自棚戶區改造工作開展以來,在所執結的非訴行政訴訟案件中,有52件以調解方式解決,調解率85%。 三是全面深化巡回審判。大力弘揚馬錫五審判方式,優化巡回審判制度,通過法官聯系卡、法官定期走訪、假日法庭、農忙法庭等形式,上門辦案、就地審理,實現糾紛的就近、就地解決。2009年以來,共進村入戶審理案件59起,占法庭結案總數的20.7%,85%以上調解結案,無一引發涉訴信訪。 三、抓根本,全力構建社會矛盾消解機制 一是加大執行案件兌現力度。在堅持執行信息反饋制度、取得群眾理解的同時,將提高執行標的到位率作為工作目標。倡導調解即時兌現理念,在調解協議中嘗試引入違約責任,保障案件自動履行。加大執行規避、暴力抗法懲治力度,加強案件自動履行考核,對久拖不執的案件,采取換庭、換人執行方式,提高執行效果,消除社會矛盾。2009年以來,共清理執行積案135件,執結各類案件356件,同比增長12.4%,執行到位率達82.6%,無一執行涉訴信訪案件。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大對弱勢群體的幫扶力度,爭取市政府各部門支持,建立健全立案救助、執行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信訪救助制度。對法律程序內無法解決,當事人訴求明確、確有困難的,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幫助解決。2009年以來,共為困難群眾減、緩、免交訴訟費6.3萬元,贏得了群眾廣泛好評。 三是加大涉訴信訪案件化解力度。加強信訪工作機制建設,落實領導責任和辦案責任,實行信訪工作通報制,依托大信訪工作格局,使初信初訪化解率達到95%以上。大力開展判后答疑,對判后當事人反映強烈、影響較大的案件,實行回訪疏導,徹底解決糾紛、解開心結。2009年以來,處理的來信來訪和涉訴來訪案件,同比分別下降了27.5%和25%,并實現了涉訴信訪赴省進京“零登記”和信訪老案“零增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