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服務全市經濟建設中心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臨江交警大隊進一步明確加強和改進執法優化發展環境各項工作意見,從而進一步優化執法環境,更好地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對運輸蔬菜、糧油、煤電和木材、木制品的車輛有交通違法行為的,以教育為主,不扣車、不扣證、不罰款,確保“綠色通道”暢通無阻。 對來臨江市參加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和投資興業客商車輛的交通違法,一律以教育為主,原則上不扣車、不扣證。對市委確定重點企業的運輸車輛,參與重點工程、重大投資項目建設的車輛,盡可能地提供交通通行便利,除有特別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以教育為主,原則上不處罰,口頭警告后教育放行。 對轄區重點企業的車輛在外地因交通違法或發生事故,需要幫助協調的,將積極幫助協調處理。 執勤執法工作中,把采取教育、警告措施作為對一線民警考核的重要指標,堅決杜絕逢車必查、查車必罰。 對城區新修、改建和老化脫落、模糊不清的道路交通標線進行重新施劃,規范城區主要路口、學校、幼兒園門前讓行、指路、警告標志標牌的設置。 嚴查校車和客車交通違法行為,特別是要加大對省公安廳規定的容易發生重大事故的幾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