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臨江市工商局收到一份吉林省工商局辦公室征訂《工商企業注冊登記與規范化管理工作指導手冊》的傳真,收到傳真后,我們從三個方面發現行文不規范:一是規范的行文字體一般都用仿宋體,而此文用的是宋體;二是主送部門沒有長白山工商局,這是省局歷次發文都不曾遺漏的;三是落款處不用寫發文單位,直接在發文時間上加蓋公章即可,而此份傳真落款是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辦公室。基于以上三點,我局初步認為此份傳真可能是不法之徒冒用省局名義騙取訂單的行為。對此,我局及時向省局辦公室求證,經省局辦公室確認后,認定為虛假征訂,并行文發布警示,謹防上當。 由此看出,規范行文非常必要。我們之所以能夠發現上述問題,是通過省市工商局多年來對基層行文進行規范和培訓的結果,今后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對文秘工作的要求,努力提高文秘工作管理水平,全面做好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