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江市近年來采取一系列監督措施,既注重從制度上加強監督,又注重從內心上培養干部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讓監督“內外兼修”,為黨政“一把手”戴上防腐“安全帽”。 一是強化“一把手”的自我監督。學識是人生定位的基礎,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是決定“一把手”行為曲線的指示針,只有牢固的思想觀念,在新的經濟形勢下,才能把握自我。我市充分發揮反腐倡廉宣傳教育“三大機制”、“八項制度”、“四個基地”的作用,采取個人自學和集中教育相結合,日常教育與每周定期教育相結合,定期培訓和適時開展“讀文思廉”、“樹新風正氣、促和諧發展”、“落實科學發展觀”等活動相結合,警示教育與示范教育相結合方式,加強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政治思想覺悟。通過領導干部培訓班、黨課、推薦廉政叢書、贈送廉政書籍、舉辦事跡報告會、開展“樹新風正氣,促和諧發展”等一系列的活動,把“廉”字送進各級黨政“一把手”的心中,讓廉潔行為成為黨員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在工作、學習、生活中的自覺行動。 二是強化管理監督。充分發揮各級黨委(黨支部)、紀檢監察機關的作用,通過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重大事項報告、責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的措施,加大對“一把手”的監督管理。為了進一步強化管理,我市制定出臺了《領導干部“十嚴禁、十不準”的規定》,從政治紀律、廉潔自律、社區活動和家庭生活四個方面分別作出了具體規定,并突出了對“四種危險”的監督制約:即愛好過俗、交往過濫、消費過奢、私事過多、言論過偏和學習過少的“危險人”;崗位變動、婚喪嫁娶、喬遷新居等“危險事”;換屆選舉、人事安排、逢年過節和重大項目建設等“危險期”;高消費酒店和不健康娛樂場所等“危險地”。特別是嚴厲制止了造謠生事、傳播小道消息、拉幫結伙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 三是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信訪舉報和民意測評為主的群眾監督,人大和政法系統的法制監督,政協和群眾團體的民主監督,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等,形成對“一把手”監督的合力。我市還制定出臺了《臨江市對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黨風、政風情況實施社會義務監督員全程監督制度》。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明確了社會義務監督員實施全程義務監督的方法、步驟、程序、內容和要求,層層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人士為社會義務監督員,僅市里就聘了100多位社會義務監督員。市里還專門為聘請的義務監督員印制了規范的義務監督員證,并規定社會監督員每半年填寫一次監督員報告單、召開一次監督員座談會。由于被聘的義務監督員來自全市各地、各個層次、各個方面,分布于全市任意地點,隨時對全市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黨風、政風情況進行質詢和監督,有力強化了社會監督作用。 四是強化用權監督。這是對“一把手”監督的重點,也是最實質、最經常、最直接的監督,建立科學、嚴密、長期、有效的運行機制是強化用權監督的關鍵,我市制訂了民主生活會、三重一大民主決策等制度,從決策和執行權力的環節中加強對權力的監督。為了分解“一把手”權力過于集中,也讓“一把手”騰出精力搞好監督,我市還出臺了《“一把手”“四個不直接管制度”的具體實施辦法》。即“一把手”不直接管人事、不直接管財務、不直接管工程招標、不直接管物資采購工作,這些工作均由副職按分工主管,“一把手”只負責宏觀、總量控制和日常監督把關,從而有效避免了個人說了算現象,同時也切實增強了主要領導抓全面監督管理的工作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