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審理工作中,臨江市紀委監察局嚴格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辦案,注重搞好溝通協調工作,在提高辦案效率的同時,也保證了案件查處的效果和質量。 一是注重與查案人員的溝通,保證質量,促進快查快結。在審理本委局調查移送案件時,有時在定性處理方面出現查審意見不一致的情況,相互溝通,采取各自從不同角度探討分析案情,發表不同看法,共同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的辦法,尋找事實和法律依據,最終取得一致,使案件的認定更加準確。 二是注重與主管領導的溝通,提高辦案效率。案件經審理后,先將初步意見向主管領導匯報溝通,便于提早了解案情,熟悉相關政策,使得案件在提交紀委常委會討論時,減少不同意見,盡快通過審議。 三是注重向上級部門領導溝通,取得支持。對一些不常見,“吃不準”的復雜案件,及時向上級案件審理機關聯系請教,使案件審理的穩妥、恰當。 四是注重與違紀人員的溝通。在處分前適時采取約見溝通的辦法,讓他談談想法,同時對其說清事實,并使之相關條規心中有數,提高其對所受處分的認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