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2008-8-20 13:27| 發布者: admin| 查看: 604| 評論: 0
一是加強領導協調。定期召開紀委常委會、書記辦公會,對案件查辦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發現的問題優先解決,對涉及損害群眾利益、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和土地管理法規、經濟方面違紀等案件進行專題研究。
二是加強同級協調。成立由市紀委、檢察院、法院、公安局、組織部、政法委、法制局、審計局等單位參與的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共享案件資源,剖析疑難問題,形成辦案合力。
三是加強對下協調。加大對市直部門、基層鄉鎮(街道)辦案工作的指導力度,促進全市紀檢辦案工作有力、有效地開展。
評論